lsdee 发表于 2019-4-19 19:20
哎 羡慕啊
yishenwei152 发表于 2019-4-21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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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先生 发表于 2019-4-2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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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欲B 发表于 2019-4-21 15:51
狗日的骗子,我已经报警,狗日的,死全家,你孩子早晚死掉,你全家死!
梦欲B 发表于 2019-4-21 15:53
找几个小姐,就你妈的老婆了啊,我报警了,微信、qq均已报警……,你他妈的等着吧
梦欲B 发表于 2019-4-21 15:5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御狼霸天 发表于 2019-4-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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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7787 发表于 2019-4-22 07:00
写的很多可惜没有交偶的图片,很是疑惑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4-22 12:56
星巴克王子 发表于 2019-4-24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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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4-27 17:45
didi2015 发表于 2019-4-28 04:26
太有福气了!!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4-28 14:07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5-7 18:38
moyan1125 发表于 2019-5-8 11:53
回复 49# yuxuan1988
是的,深圳。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5-10 12:30
moyan1125 发表于 2019-5-10 14:22
回复 51# yuxuan1988
不好意思,单男身份。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5-10 19:17
路桥328 发表于 2019-5-10 19:20
太幸福了楼主
moyan1125 发表于 2019-5-1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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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yan1125 发表于 2019-5-12 12:01
回复 55# moyan1125
已加您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5-14 18:01
moyan1125 发表于 2019-5-1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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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6-9 19:00
moyan1125 发表于 2019-6-12 11:08
回复 56# yuxuan1988
忘了,也没发什么,就是说加过了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6-25 15:19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6-28 18:37
开封包爽 发表于 2019-6-29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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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港湾33 发表于 2019-6-29 05:45
你老婆真好呀,帮你撩妹,可能她喜欢那样,比较刺激
yuxuan1988 发表于 2019-6-29 16:31